全纳教育理念下的视障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教育
泰安盲人学校 郑乐润
全纳教育有两层基本含义:“一是把特殊儿童安置在普通学校和正常儿童一起学习,教育者要按这些儿童的个性特点施教,要在其它多方面采取调整。二是特殊教育和普通教育之间的差别将会消失。全纳教育认为,为全体学生提供适当的教育是所有学校的共同责任。”(《中国特殊教育》2004年第1期)我国的随班就读教育正是全纳教育理念的一种体现。纵观国际特殊教育的发展历程,回顾我国随班就读教育十几年来的研究与实践,已经表明对视障(尤其是低视力)儿童少年实行随班就读教育不再是特殊教育的一种简单的安置形式,而应成为普及视障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的一种教育模式,其中盲校在视障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教育中应发挥资源和指导作用。
一、随班就读与全纳教育是国际特殊教育发展的同一趋势。
国际特殊教育的改革历程和发展趋势可归纳为普通教育——特殊教育——一体化教育——全纳教育。在普通教育有了一定发展规模的基础上,开始兴办特殊教育学校,发展特殊教育,当专门化的刻板的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育模式发展到一定程度,人们发现了把残疾儿童与健全儿童进行隔离式教育的弊端。于是在60年代末,北欧如挪威、丹麦等国家的特殊教育界提出了对残疾儿童进行“正常化”教育的主张。这种主张传播到美国后,美国于70年代中期开展了一场“回归主流”教育改革运动,这场运动的主旨就是尽可能把残疾儿童与健全儿童安置在一起学习和生活。日本在“正常化”的理念支配下,于80年代初期在部分地区掀起了“将所有障碍儿童送入普通学校”的运动,并称之为“统合教育”。因此“正常化”主张、“回归主流”和“统合教育”在国际上统称为“一体化教育”。80年代中期,英国受一体化教育思潮的影响,又进一步提出了“特殊需要教育”的思想。80年代后期中国在普通学校开展残疾儿童教育,称之为“随班就读”。教育实践的发展促使教育观念的演变,1993年2月在菲律宾召开的亚太地区工作会议上,新西兰一代表在发言中提出了“全纳性学校”的说法,世界范围内的全纳教育理念逐步形成。1993年2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特殊教育研讨会,在中国哈尔滨举行,大会通过的《哈尔滨宣言》正式提出了全纳性学校和全纳性教育的概念。1994年6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西班牙萨拉曼卡召开的世界特殊教育大会,通过的《萨拉曼卡宣言》明确了“全纳性教育”思想内容。国际上对全纳教育的研究和发展方兴未艾,在英、美、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发达国家中,已在较大规模上开展了全纳教育的理论研究、政策制定和实践。在许多发展中国家,如智利、秘鲁、南非、加纳等国,也都在很大程度上开展了全纳教育。在我国,对全纳教育的理论研究有增无减,随班就读教育正是在我国的基本国情下,对全纳教育理论的一种实践尝试,也是国际全纳教育趋势的一个走向。
二、随班就读在我国视障教育发展中进行了有效探索。
在国际全纳教育思潮的影响下,我国盲教育社会活动家徐白仑先生首先在视障教育中借鉴了全纳教育理论思想,在“金钥匙盲童教育计划”中提出了视障儿童随班就读教育。1987年视障儿童少年进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教育开始在山西、江苏建立试点。1988年7月在《中国残疾人事业五年工作纲要》中正式规定了残疾儿童随班就读。1989年5月《关于发展特殊教育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盲童教育,原则上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划片设校,或以地市为单位设校;并有计划地在聋哑学校和普通学校附设盲童班,或吸收掌握盲文的盲童在普通小学随班就读。”1989年至1994年国家教委与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通力合作,每年召开一次随班就读经验交流现场会,向全国推广交流随班就读教育的成功经验。其中历史性的里程碑是1994年在江苏盐城召开的全国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会议,会议纪要中明确指出:“在我国大面积开展随班就读工作是可信、可行的,有着良好的办学效益和社会影响。”会议讨论了《关于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意见》,会后,颁发了《关于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试行办法》,作为开展随班就读教育遵循的依据文件。这个试行办法的制定和实施,推动了我国随班就读教育工作的广泛深入地开展,也使我国视障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教育更加迅速发展。为了使视障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教育工作取得保障和支持,1997年广西教委在徐白仑先生的指导和香港盲人辅导会的资助下,建立了3个视障儿童随班就读资源中心,探索出了视障儿童随班就读的可靠保障机制。1999年内蒙古教育厅在“金钥匙视障教育中心”的协助下,以盲校为基础设立了3个视障儿童随班就读教育中心,建立了视障儿童随班就读教育支持系统。这些工作的开展都是在全纳教育理念的指导下,对视障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教育的积极探索,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三、视障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教育在我国当前的基本国情下切实可行。
首先从经济背景看,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人口众多,多数人口散居农村,经济不发达,长期以来缺乏足够的教育经费投入,更无法为处于边远贫困地区的视障儿童少年提供足够的教育经费支持,办学条件短期内不可能大规模得到根本改善,不能使视障儿童少年全部集中城市盲校就读,而随班就读则可使视障儿童少年在现有条件下就近入学。
其次从观念背景看,我国《残疾人保障法》、《义务教育法》、《残疾人教育条例》等教育法规的颁布实施,使人民群众的受文化教育的程度有所提高,社会文明不断进步,人们改变了对视障人士的偏见,积极接纳视障人士一起参与社会生活,为视障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三,从理论和实践背景看,全纳教育产生于西方发达国家,它既有强大的理论支持,也具有坚实的实践基础。而我国自1987年提出视障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借鉴了西方的全纳教育的有关理论成果,对其精髓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付诸实践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已基本形成了一定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使视障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教育能够顺利而且有效地开展。
四、盲校在视障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教育中应发挥的资源和指导作用。
在视障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教育中,盲校起着重要作用,它所担负的任务更重、更复杂。盲校要转变功能,将全纳教育思想贯穿在视障教育的发展中,将视障教育的专业特长运用于随班就读教育的全过程中,可在以下八个方面发挥其资源和指导作用。
(一)盲校为教育行政部门提供视障教育决策依据。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授权下,指导管理当地及周边地区视障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业务工作。宣传随班就读工作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创设视障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大环境,做好随班就读学校教师及视障儿童少年家长的思想工作,使其正确对待并支持随班就读工作。认真研究解决视障儿童少年随班就读过程中的学校选择,师生感情沟通、家庭困难视障儿童少年的捐助,视障儿童少年学籍档案管理、毕业后的就业安置、辅导教师的津贴及评优晋职等问题。
(二)盲校为视障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培训辅导教师。首先使辅导教师提高认识,初步掌握视障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教育的基本理论和教学方法,掌握视障儿童少年的身心、学习特点,初步具备在教学中既面向全体又照顾个别的教学技能。在此基础上再对辅导教师进行提高培训,掌握对视障儿童少年生理、心理及个别教育、课堂教育原则与方法、特长培养、家庭教育等内容。
(三)盲校对随班就读工作进行教学巡回指导。指导辅导教师制订个别教学计划,盲文学习或低视生助视器的使用,解决课堂教学中的实际问题,协助辅导教师进行教学评估。
(四)盲校组织随班就读教育科研活动。定期组织辅导教师开展专题教学研究,确定教研内容、交流教研教改经验、发布教研教改信息。
(五)盲校为随班就读提供专用物品的供应。供应点字和大字教材、盲文读物、音像资料、专用教具、学具和用具的订购及借阅服务等。
(六)盲校为随班就读提供资源教师。盲校教师专兼结合,少量教学业务骨干专门负责随班就读工作的专业咨询,轮流到随班就读学校任教。
(七)盲校为随班就读提供特殊课程的教学基地。视障儿童少年缺陷补偿的非学科性课程,利用节假日集中到盲校进行教学。
(八)盲校为随班就读提供继续教育基地。视障儿童少年在随读学校不适应时,可立即转入盲校,或在随读学校完成小学、初中学业后,分别到盲校受初等劳动技能培训和中等职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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